原标题:占用鱼塘18年拒不归还 法官耐心调处解纠纷
“感谢法官耐心调解,鱼塘的问题得以妥善解决,终于可以给村民们一个好的交代了……”调解结束后,某村民小组组长对承办法官说道。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洪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困扰当地村民多年的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不但化解了村民间的矛盾,又让群众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自2006年起,王某便占用组内的鱼塘养鱼,当时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费等问题也未进行约定,王某一直没有支付过承包费用。为了盘活村集体资源,提高村民收入,2024年4月,村民小组欲就鱼塘承包的历史遗留问题与王某进行协商,但遭到拒绝,后村民小组会议决定,要求王某归还鱼塘,并将鱼塘进行对外承包。
此后,村民小组多次与王某协商,但都不欢而散,王某既不愿意交回鱼塘,也拒绝支付承包费。无奈之下,村民小组将王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虽然简单,但如果一判了之,反而会加深村民之间的隔阂与不满,不利于维系良好的邻里关系,在征得各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调解。
“鱼塘属于村集体财产,被占用了那么多年,现在要收回来本就合理合法……”“这些年如果不是我在养鱼,鱼塘早就荒废了,村里说收回就收回,我无法接受!”调解一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了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前往鱼塘调查,向当地村干部、村民们了解情况,收集大家的意见和想法,并在此基础上,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与王某的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断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其考虑乡邻的意见,并认真倾听王某的诉求。同时,结合各方意见提出初步调解方案。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和沟通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村民小组同意将鱼塘继续交由王某承包,王某一次性支付鱼塘的承包款8300元。至此,该纠纷在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基础上圆满化解。
“鱼塘纠纷的妥善解决是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承办法官说,近年来,衡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尊重善良风俗和社情民意,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妥善高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夏尚)
责任编辑: 小云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goldenhors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