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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律不予支持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一看

发布时间:2024-12-14 11:07:52

诚信是做人之本,守信是立业之基。为进一步推动诚信建设,倡导群众树立“诚信、厚德、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增强社会群众诚信意识,日前,贵阳市云岩区法院选取这例诚信建设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原告段某系被告XX(上海)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医药产品推广等工作的高级专员,被告以原告负责组织召开的两场销售院际网络会存在参会人员不符、身份职务无法对应致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基本劳动纪律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为由,遂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原告认为被告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向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326253.60元、2023年尚未休的年假工资32625.36元,该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裁决,裁决被告支付原告未休年休假工资8299.33元。原告不服该仲裁裁决遂诉至云岩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作为被告的高级专员,组织召开此类会议系其本职工作,其作为两场会议的实际组织者及现场负责人,理应知道召开会议的目的及要求,并承担相应工作职责,也应按照要求配合项目组核实参会人员的身份信息,确认并签署会议飞检观察结果确认书。鉴于原告在工作中多次提供虚假的工作记录,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被告据此认定原告构成严重违纪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作出(2023)黔0103民初16135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未休年休假工资,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后原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24年7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判决结果不仅对原告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亦让其认识到违反诚信原则和公司制度的严重后果,同时也为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合法权益。且通过该案的审理,也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即诚信是职场的基本准则,任何违反诚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承办法官说。

同时,云岩法院秉持严谨的法律思维和公正的司法态度,通过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细致审查以及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准确把握,深入剖析公司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与适用性,精准把握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外延,对案件事实抽丝剥茧,展现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思路。

据悉,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云岩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持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同时,应积极推动建立多元化的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协作合作,促进劳动争议的及时、妥善解决,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勇

一审 何永利

二审 田洋

三审 欧阳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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