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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二中国家二级保护300年银杏被砍,教务处:砍树者已经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5-04-15 14:08:38

4月4日,武冈二中一棵三百年古银杏树被人砍伐。

武冈市古树名木信息显示,这棵银杏树是国家保护古树二级,位于学校高三教学楼门口,明令禁止砍伐、破坏。

资料显示,银杏出现在几亿年前,是第四纪冰川运动后遗留下来的裸子植物,是最古老的子遗植物,现存活在世的银杏稀少而分散,上百岁的老树已不多见,和它同纲的所有其他植物皆已灭绝。

教务处朱主任告诉《正在新闻》砍树者已经被刑拘,“他还砍了一棵在进校门右边的1984年的树。”

朱主任表示,4月4日当天学校就报案,“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具体情况等待警方通报。”

另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正在新闻》,砍伐古树学校不知情,未经过学校允许,系外来人员所为,已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

武冈森林公安局告诉《正在新闻》,此案不便透露。

2025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规定,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实行二级保护。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的,处每株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之外,砍伐者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据湖南高院公布案例,2021年4月至12月被告人何某长伙同欧阳某甲,在湖南浏阳、江西宜春等地寻找古樟树,并雇请陶某福、欧阳某乙等人(均另案处理)及被告人李某生,在树蔸部位钻孔并灌注草甘膦农药,欲待古树被毒死后采伐出售牟利。

其间,何某长、欧阳某甲共毒死古樟树7株,其中6株有李某生参与实施。

经鉴定,除两株古樟树树龄在300年以上外,其他5株树龄均在500年以上。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何某长、欧阳某甲、李某生违反国家规定,钻孔灌毒致古樟树死亡,属于毁坏古树名木,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何某长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欧阳某甲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李某生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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